4月6日,國家發改委環資司公布最新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詳細內容參考附件),該辦法將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根據最新辦法: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意見是項目開工建設、竣工驗收和運營管理的重要依據。
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在報送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前,需取得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
企業投資項目,建設單位需在開工建設前取得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
未按本辦法規定進行節能審查,或節能審查未通過的項目,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已經建成的不得投入生產、使用。
其中:
1)國家發展改革委核報國務院核準以及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的企業投資項目,建設單位需在開工建設前取得省級節能審查機關出具的節能審查意見。
2)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0000 噸標準煤及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其節能審查由省級節能審查機關負責。
3)年綜合能源消費量不滿 1000 噸標準煤且年電力消費量不滿500 萬千瓦時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涉及國家秘密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以及用能工藝簡單、節能潛力小的行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可不單獨編制節能報告。
2022年11月16日,國家發改委、 國家統計局 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綠證”作為各類電力用戶當年可再生能源消費量相關核算工作的基準,在全國和地方能源消費總量考核時予以扣除。